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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总人数25.5万人,日本抛出用25万军人将与印度合作无疑是表示一种示好印度的意思,至于日本愿意动用全部军力支持印度搞事,不可能,除非日本不想活了。日本对印度示好无非是想从印度身上取利,印度是一个香饽饽谁都想咬一口。还有一点,日本这么说也有帮助美国拉印度入伙的意思,也算是向美国表忠心,美国也在拉印度,日本是没有胆子敢和美国竞争印度的,除非活腻了。
日本是真心实意还是虚情假意?我提出一个问题,读者朋友可以回答一下,就有答案了!印度有真心实意的朋友吗?
我想答案都知道,一个都没有,如果算是朋友的话,也是酒肉穿肠过的朋友。印度只所以成为一些国家巴结的对象,不是想和印度拜把子,而是因为能从印度获得想要的东西。印度是一个大国,13亿人口,印度是一个落后的大国,对外进口依赖严重。例如,光是武器装备这一个领域,进口占比近100%,这是一大笔钱的生意。印度是一个大市场,能够占领这个市场意味着可以赚大量的钞票。印度也是印度洋上的一座碉堡,一个踏板,而印度洋本身就是一个海上贸易大通道,因此,都想到印度洋来,可以获得战略层面的影响力,话语权。
和印度做买卖技术上也安全,你手把手教他都学不会,不用担心被印度山寨。印度在武器装备采购上也敞亮,只要货好,三哥不差钱。正是印度优越的地理位置,对外需求依赖严重,有利可图,才招来了很多唯利是图者和别有用心者。朋友谈不上,各有所需,对于日本而言,像印度这样的国家不过是捞取利益的目标,印度越弱越好,它的梦就是做亚洲老大。
日本近些年在武器装备上发展快速,日本能够拥有两栖攻击舰,准航母,宙斯盾驱逐舰,潜艇等进攻武器装备,突破和平宪法限制,是拜美国所赐。日本正是打着发展武器装备是为了服务于美国,才获得美国首肯。日本希望把武器卖出去,印度是日本的一个重要目标,这是日本抛出日本25万自卫队将与印度合作的意思,表明日本“真心实意”的对待印度,想交印度这个“朋友”。日本很鬼,知道印度喜欢听好话,所以,日本把家底都搬出来了,反正是挂在嘴上,本身也不现实,只为哄印度开心。
日本巴结印度可不光是为了卖武器,同样想要涉足印度经济领域方方面面。而且,日本也是为了日后日本走向世界铺路搭桥,涉足印度洋,离不开印度这个跳板。
就“绑架”这个词而言,武器装备无疑更能使印度与日本关系密切,因此,如果把武器卖给印度最好了。不过,有美国这个太上皇在,日本的小算盘恐怕无法实现。更何况印度自认为自己是老板的级别,怎么可能屈尊和一个老板的小马仔过于交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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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管日本有多少军人,哪怕是有100万人,终归脱离不了二战被战败的历史,世界人民刻骨铭心,日本跟着美国主子走,象狗一样的被使喚。骨子里就是对美躬背哈腰,你看安倍晋三的前期表现就可想而知。
但对其它国有便宜的地方有孔就钻,如对我钓鱼岛伺机侵占,北方四岛处于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强硬而日本也只能出于无奈,但日本的侵略野心和偷机摸狗的事无处不存在。
当然和印度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卖军火,扩大影响和存在感,配合美国倡导的所谓印太战略,英法澳包括德派航母军机来印度洋太平洋南海目的都是一样,是配合美国围堵中国而造势,而不是真心实意的合作,毕竟这些国家都属西方恶势力。
首先日本媒体及个别政客炒作配合美国欲建立所谓的印太联盟作與论铺垫!
其次是为了各自利益彰显势力!
其三是为了嘘张声势制造與论热点!
其四就是经济利益使然了!
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多是炒作一下,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日本自二战以后,承平日久,日本又是个少子的老龄化国家,美国占领日本后虽然奄割不净军国主义,但还是为日本重返正常国家设立了非常高的门坎!其中宪法第九条,日本不能拥有军队,只有自己队,不能拥有对外用兵权力!在宪法没有更改前,这样大规模对外派兵想都不要想!要说卖军火,得先问一问日本太上皇美国能给日本工业巨头多少牙惠了,美国拿完之后才是日本的!因为日本是美国的傀儡,主导权在美国手里!
所以这是一种炒作!
自古以来日本祸害中华民族不浅。中国只需要特定强力部门拿少部分人专门对付日本鬼子,战略上蔑视对手,战术上重视对手,不用过多为日本分散我们发展的注意力。印度在我们边境挑起的危机已经被我们高层的智慧轻松化解。美国也因为国内人权危机、疫情、自然灾害自顾不暇,没有精力再来挑战中国,在这样一个空档期,日本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一众宵小之徒上跳下串,大有替带头大哥纳投名状之势。这个时候中国完全可以打日本七寸,韩日近年来可以说教科书式演绎了什么叫“志气”,我们也可以借鉴一下。日本也许是给美国分担,毕竟美国的爪牙们害怕美国衰败后被中国清算。那么它们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全力以赴打压中国让自己坐上世界头把交椅。二丧心病狂的把中国拖死。大家还别小瞧它们,非洲雄狮往往也会被非洲野狗群分尸吞食。所以当前中国需要杀鸡儆猴以立危。打得一拳开,省得百拳来。日本既然公开把中国放在了敌人的位置那么中国就没有必要和它客气了,历史证明日本就是一个吃软怕硬的民族。
日本与印度军事合作,目的是离间印俄,挑拨印度反华,这应该是日本的一贯伎俩!
日本近来频频炫耀武力,为夺北方四岛不惜与俄发生军事摩擦,还警告东方大国不要巡航钓鱼岛,否则就行使开火的权力。日本同时针对中俄,背后有美国撑腰,日本才变得嚣张!
日本拉拢印度,无非是制衡中俄,让印度亲西方,疏远俄罗斯。印度与俄罗斯是传统盟友,在印巴“克什米尔区域”发生冲突,美国是站在印度一边的,还把军火卖给印度,不允许巴基斯坦使用美制武器。日本效仿美国,也在拉拢印度亲日,日本想与印度组成军事同盟介入钓鱼岛震慑东方大国。美国一旦对日本放松,日本就如好几天没吃肉的狼,定会伺机反扑乱咬人。
日本新首相菅义伟上台不走与邻国搞好关系,反而借美国和印度之力,要磨刀霍霍了。日本想把自卫队转换成露出獠牙的军队,因为在二战时怕苏联攻占日本,日本天皇才向美国等共盟国投降,保存实力!
日本和印度都是有野心的国家,仗着有美国撑腰,就变得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了。美国组成的“八国联军”有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和日本。它们介入南海剑指东方大国。日本拉拢印度的目的是因钓鱼岛问题一旦与东方大国擦枪走火,印度能与日本形成统一战线夺回钓鱼岛,助日本一臂之力!但印度是否与日本结盟,还是个未知数。
在中国古代,拐卖人口的行为被称为“略卖”。在当时的社会中也是违法的。但是像战俘一类的奴隶却可以合法买卖,这种称之为“和卖”。早在战国时期,人口买卖就开始进行了。到了汉朝初期,因为连年征战,饿殍遍野,穷人根本养不起孩子。为了维持国家的稳定,汉高祖刘邦不得不鼓励贫民将孩子卖到蜀地,以求存活。
到了汉朝中后期,因为社会环境逐渐变好,人们生活也开始富裕起来。汉朝便开始极力打压贩卖人口的团伙。在东汉时期,国家法律正式规定,拐卖人口的行为将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一经抓获,以磔刑处之。所谓磔(zhe)刑,就是将犯人砍头后再进行分尸的一种刑罚。
到了唐朝时,因为社会空前繁荣,很多国家的人员都到唐朝参观拜访。所以也间接的给了人贩子发展的机会,他们将贩卖人口形成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这些专门的人贩子也被称为“人牙子”或者“牙婆”。当时甚至还有许多西亚和非洲的黑人被贩卖过来,当地人称呼他们为“昆仑奴”。
贩卖人口如此猖獗,唐王朝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约束他们。唐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从这里可以看出,唐朝对于拐卖人口的刑罚也开始逐渐完善。
到元朝时,因为疆域空前辽阔,中国又出现了人口交流的顶峰。当时元朝的很多官员都以拥有高丽女人为荣,因此到高丽贩卖人口成了人贩子的最愿意做的买卖。元朝政府为了遏制这种陋习,做出以下规定:“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也就是说,一旦拐卖人口被发现就是死罪。
到明朝时,对人贩子的立法更加完善,但刑罚却有所减轻。大明律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到清朝时,由于嘉庆皇帝特别痛恨人贩子,所以常对人贩子处以极刑。其中一个作恶多端的人贩子,因为残害女童,修炼邪功,被嘉庆皇帝下令凌迟处死。
汉朝
从汉朝开始,法有明文此乃大罪。汉朝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相提并论,并会处以磔刑(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
宋朝
在宋朝“略人之法,最为严重”,“拐卖人口”乃是滔天重罪。
人贩子一旦落网,按重刑办——不管是强抢还是诱骗,只要被拐方是儿童,即按重刑处罚:若将儿童拐卖为他人子孙,坐牢三年;若将儿童拐卖为奴,则判“绞刑”;若被拐儿童遭到身体侵害,无论出于何等原因,均以斩首量刑!
明朝
《大明律》则明文规定: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
对人贩子处以凌迟大刑,人贩子家属即便不知情也逃不过株连处罚,没收全部家产后再流放两千里;至于参与虐童的从犯,也死罪难逃,最轻量刑即为杀头之罪。
例如当时有一罪名为“采生折割”。通俗的说,就是故意致使儿童残疾,犯罪人一旦被抓获,不论主犯从犯,均判以凌迟之刑。
清朝
查阅清朝的笔记可以发现:当时人贩子拐卖儿童不单是为了买卖挣钱,还会将儿童用于迷信祭祀。
在大清律法中,将拐卖妇女儿童定为死罪。不论是将妇女卖作奴婢、做妻妾,还是将幼童卖作他人子孙,无论被拐卖人的身份是否为良民,也无论交易是否成功,首犯均以“绞监候”(即绞刑的缓刑)判处。从犯则仗刑一百,而后流放三千里。若用邪术诱拐儿童,则绞立决,从犯发配到最远的边疆,一生流放;若将被诱拐的妇女儿童卖给妓院的,则斩立决,从犯发配至黑龙江做士兵奴隶。
清人吴炽昌在《客窗闲话》中的记载骇人听闻:乾隆初年,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和他的妻子富沈氏,儿子富大,集结了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等人,组成儿童拐卖犯罪团伙。每年的五月五日,相约驾驶小船去到很远的地方拐骗幼童,随后带至太湖“杀之,以祭邪神”。
祭祀仪式结束后,再吃掉孩子的肉身,遗骨则炼成丹丸。他们愚昧的认为吃了这种丹丸可治愈结核病,使肉身“刀枪不入”,即便被官府抓住也可熬住“大刑”。
后富氏儿童拐卖犯罪团伙被抓,官府公开审讯,允许百姓堂下旁听。富大俯首认罪时,激愤的人群冲上公堂将富大活活打死,一旁待审的富子文被吓死过去。
由此可见,拐卖人口从古至今都是不可饶恕的重罪,现代律法对拐卖儿童罪同样判以重处。
西汉时期,拐卖人口,无论主犯从犯,一律处以磔(zhé)刑。
磔刑,就是分尸。有些朝代的磔刑会把人千刀万剐,不剐完最后一片肉不许断气;有些朝代只把人剁成几段。
人贩子要看着自己的身体一截一截地断开,四肢离开躯干,感受着极端的疼痛,求死不能,直到痛苦离去。
听说窦皇后雷霆手段,拐卖窦广国的人,想必死状更加凄惨。
至于那十几户买了窦广国又卖了他的人家,也要处罚,最轻的是面上刺字,涂墨,一辈子顶着“人渣”的烙印,不能抬头做人。
买人的人,同样罪大恶极,一个都不能放过。
人死后分尸吃掉,不是哪个国家,而是一个民族,非洲的贝拉尔族。这种习俗也是一种丧葬方式,叫“食葬”。
人死后的葬法,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还有一种鲜为人知的食葬。
有。印度有很多平常人无法理解的文化,其中就有一个神秘的族群——食腐族,这个族群的人的饮食就和秃鹫一样,喜爱吃腐烂的尸体,甚至还会将骨灰擦满全身,该族群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离神明也会更进一步。
吃人自古就百,所谓的饥荒之年,易子而食,就是这种情况。官方最早记载应该是齐桓公时易牙把自己的儿子烹饪了给齐桓公吃。而西秦的食人魔大军更是把吃人当成了一种主食。之后食人的应该算是大燕帝国捕获百姓,尤其妇女,白天杀掉掉批做军粮,晚上供士兵淫乐!更有甚者唐末军阀秦宗权,专门有一只部队到处去抢老百姓,把老百姓磨成肉糜,而且轮班,不知杀死了多少老百姓!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并不是指真正意义上的吃人,不是说吃人的肉体,而是消磨人的精神意志,使其麻木、愚昧。不过也不排除很古的时候真的有用人肉充饥的现象。
《狂人日记》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也是“鲁迅”这个笔名第一次被使用。小说以“狂人”的视角,揭露了封建专制社会“文化吃人”的现象与本质。
文中提到了三种人:一是以“大哥”为首的“吃人者”,封建家族的家长,也就是代表着封建专制制度中的统治者、权贵者;
二是愚昧无知的底层民众、看客,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吃人者”的行列中,最终自己也会“被吃”,并帮助统治者压制先觉者;
三是“我”,也就是“狂人”自己,是属于先觉者,但自己曾经也在无意中“吃过人”。
正如原文第四段中所说“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原文中还有一段最著名的话“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里所说的“仁义道德”便是指儒家文化,即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根基。不难理解,在鲁迅所身处的充满压制与动荡的年代,以仁义道德为代表的封建专制与新思想新文化的冲击。
在鲁迅的《灯下漫笔》中,提到了“人肉筵宴”。这里的人肉筵宴与《狂人日记》中的“吃人”相似。文中提到,“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
“人肉筵宴”有四要素——原料、厨房、厨师、工具。
“原料”就是当时广大人民群众,价廉且量多,“质量”良好,如《狂人日记》中的看客、底层人民。
“厨房”就是当时的中国,当时的社会。
“厨师”代表着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权贵者,《狂人日记》中的“大哥”就是这样的人。
“工具”是统治者用来统治民众的根据,即封建礼法、仁义道德,是用来“吃人”的东西。
有的读者会问,民众既然会被沦为“被吃者”,那么他们为何还要帮助吃他们的统治者一起“吃掉”先觉者?
鲁迅曾在《呐喊》中提出过“铁屋子理论”,——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就死”是将要死去的意思)
这里所提到的“铁屋子”,就是封闭的旧社会;“熟睡的人们”代表麻痹的民众。如果有人将他们叫醒,他们则会感觉到死亡的痛苦,反而怪罪“先觉者”。
人吃人的现象现在还有,非洲有个食人部落。至于鲁迅先生去没去过非洲的食人部落,我就不知道了。只是我知道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老师在讲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的时候,没有专心听讲!也没有看过关于这边文章的解读!
唉!以前大家都觉得朱熹的话就是真理,就是圣言。
现在却又有那么多人将鲁迅的话当做真理,当做圣言。
朱熹那个时候,资讯不发达,许多人读不起书,而且朱熹官位显赫,代表权威,大家只能信他一家之言,那倒也罢了。
可现在资讯如此发达,想看什么易如反掌,是非对错取证比较,什么事情都再也清楚不过了,却偏偏有那么多脑残,既不看书,又不去依照事实比较。只听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别人说仁义道德害人,他就信仁义道德害人,别人说中国人奴性深重,他就信中国人奴性深重。要是别人说大便味美,他一定就改吃屎了。
鲁迅将中国人说的如此不堪,什么没有韧性的反抗,什么不敢对强者动刀,什么中国没有英雄了。
他看待普通百姓都是高高在上,觉得他们奴性太重,什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就想问如果中国人真的那么不堪,那么日寇入侵时,中国十四年抗日都是他鲁迅凭他一个人,一支笔完成的丰功伟绩吗?他不是说中国人奴性深重吗?日本人打过来,大家肯定就望风而降了撒,还抗个狗屁的日。等中国亡国之后,再由他鲁迅大笔一挥,将侵略中国的日本人个个写死,还了中国太平?
事实却恰恰相反,反而是鲁迅跟日本鬼子眉来眼去,而他眼中卑微的贫民,却个个挺身而出,以自己血肉之躯,将入侵者赶出国门。
鲁迅又做了什么?以高高在上的姿态,鄙视所有中国人。他作为一个文人,既没有如毛、周两位伟人一般,弃笔从戎,为国自强。又不思将自己传承千年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创新传承,反而说什么不必看中国的书,要多看外国的书。中国的化学家在致力翻译国外先进化学教材时,鲁迅却在喷他们造的字不对。
我承认,鲁迅说的许多情况,确实在不少人身上有体现,但那都只是部分人吧,你要喷就喷那个别人也就算了,却把这些事情全数扣在中国人头上,这算什么。
鲁迅是文学家,不是史学家。
史家记事记言,必据实以载,不得有丝毫差谬。朝廷有职官左史、右史、守藏史、太史、太史令等等。《史记》载:“右史记事,左史记言。言为《尚书》,事为《春秋》”。所以,史家笔法是要言不繁,并且不加评论。凡添油加醋,随意延展、比附、影射者,皆不齿也。
文学家却可以虚构,故事都是编出来的,当不得真。法国文豪雨果说:“历史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编出来的故事,通常得找一点历史依据。真三国,假演义,狗屁胡说西游记。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曹操、诸葛亮等一众人物,确实是历史人物,但却是经艺术加工过的。例如,说关公温酒斩华雄。但在史书《三国志》中,杀华雄的却是孙权的爹地。
历史上有没有吃人的事情?鲁迅说了不算,不管鲁迅说得对不对,都不能作依据。因为鲁迅写的是虚构的故事。史书说的才算,史书是历史的真实档案。不读史书的傻货信口开河,当然更不能算。如今网络盛行不学无术的傻货胡说八道。随处可见,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史书上有没有吃人事情的记载呢?有的!而且很多,《二十五史》里记载的数以百计。这里只举《汉书》中的三个例子,并附上《汉书 食货志》中相关文字的页面照片。
第一例:“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
第二例发生在汉元帝刘奭的时候,公元前27年。原文为:“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吴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瑯玡郡人相食“。
第三例发生在汉成帝刘骜的时候,公元前15年。原文为:“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
没饭吃就吃人,吃孩子,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就换别人的孩子吃。饥寒至身,廉耻不存。衣食足才能有礼义廉耻。
帝王对食人的事也是挺伤脑筋的,汉朝的时候,派官员下去,教饥民把一种木头片片放在锅里用水煮,煮稠了以后当芝麻糊吃。这些事《汉书》里都有记载。
我在此前的文章中曾分析过,卡舒吉遇害一事反映了沙特国家治理能力和外交能力的低下,具体到这个问题,既没有必要策划这样一个行动,具体执行的人员也很不专业。
政治暗杀在现代社会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行为,哪有这样大张旗鼓搞的?如果非要干,也不是这样弄的。雇个杀手就可以了,看过电影《机械师》吗,花钱买服务干净利落。什么车祸、中毒之类的事后都不好追查,像俄罗斯那样死不承认谁也没办法。而且卡舒吉本人和恐怖组织也有联系,更容易甩锅。事后的危机公关更是失败,这种事当然不能事先和土耳其打招呼,但出了事后不是找先出现场的片警埃尔多安,而是找与他有矛盾的警长特朗普统一口径,不知道县官不如现管吗?不断撒谎又不断被土耳其揭穿很是难堪。
在战略失误的同时战术失败更加明显。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沙特要派出15人的豪华暗杀团,是杀人呢还是伊斯坦布尔一日游?杀一个记者需要15个人吗?为什么派出王储的保镖和顾问,不知道避嫌吗?为什么要釆取活体肢解这种野蛮方式?怎么连替身都装不像?不知道摘下他有录音功能的手表吗?尤其是为什么要在使馆肢明杀他?
卡舒吉被杀事件有太多的莫名其妙的问题难以解释,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词回答:弱智。
沙特这次行动彻底失败固然有特工专业度欠缺等技术性原因,但这不是主要的原因。
沙特行动失败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沙特穆罕默德王储过于自信,甚至是自负,是导致事件失控最主要的原因。穆罕默德担任王储之后,在王室内部的争权夺利中占据绝佳优势地位,通过一系列操作打击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比如当年将大批王子关在利雅得丽兹卡尔顿酒店);在经济上提出了旨在实现经济多样化的“2030愿景”;在社会文化上,允许女性驾车,允许开设影院等,捞足了政治资本,树立了自己开明的领导人形象;而在国际上,他与沙特最重要盟友——美国政界上上下下都保持了非常好的关系,尤其是他与特朗普女婿库什纳更是“情投意合”,要在中东和平上大干一番。得到美国支持的穆罕默德有恃无恐,此前曾因加拿大谴责沙特杀死一名女性活动人士而对加拿大实施了一系列快刀斩乱麻式的外交报复,而当时鲜有西方国家出来发声,这就更加导致穆罕默德愈发自负,他认为只要有美国的支持,就可以为所欲为。因此,才会想出在自己国家驻外领馆杀人的昏招。
第二、沙特选择的对手是埃尔多安。埃尔多安作为中东一霸,岂会容忍中东别的国家在自己太岁头上动土!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卡舒吉被杀一事发生在非洲、拉美、东南亚、中亚等地,或顾忌与沙特关系的某些东亚国家,可能压根都不会被披露出来,沙特自然可以平安闯关。但这次它选择了土耳其,可以说是十分不智。因为埃尔多安是一个十分精于算计的领导人,他会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为我所用。这次卡舒吉事件对他来首简直就是天赐良机,他可以趁机拿住沙特、向美国施加压力,离间美沙关系,大肆敲诈一番。作为土耳其总统,他可以说是掌握证据最多的人,假如沙特、美国不肯就范,他随时可以披露更多证据,让两国颜面扫地。事实上,从土耳其媒体渐进式披露情况来看,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总之,沙特这次暗杀事件彻底失败,当然有特工素质等方面的技术性问题,但沙特王储穆罕默德过于自负和他选错了行动地点是两大最主要的原因。
你要让笔者来说这件事情,那就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这十多个人包括那个幕后主使全都飞叶子飞多了。
因为实在没有其它解释了,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这起震惊全球的跨国杀人的事件都可以被列入情报机关海外行动的教材——有所不同的是反面教材,完美地告诉了大家什么叫做一起拙劣至极的政治暗杀。一般来讲搞政治暗杀得时刻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这就要求暗杀需要公开乃至半公开进行,你不等于昭告世人这人就是我杀的,那还能起到什么震慑作用?二是暗杀后又有足够的回旋余地能够洗脱幕后主使与暗杀行动的关系。这是为了让暗杀之后造成的负面影响有足够的消除空间。
这两个基本原则看起来有些矛盾,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各国情报机关有各国情报机关的办法,比如采用某些特定的标记物来表明暗杀者的身份(最明显的就是俄罗斯情报部门常用的放射性金属盐),在大街上选择第三方白手套杀手来个当场处决什么的。一方面既能起到足够的威吓效果,一方面又没有直接证据让人能够直接指向某个幕后主使——不错杀手用了我们常用的暗杀手段,但是你凭什么说杀手是我们派去的?俗话说,看破不说破,给人以猜测的空间才是最吓人的。这是各国情报部门在做湿活(现在这种湿活基本上越来越少了)的时候往往普遍采取的手段,也算是行业潜规则。
不过这些偷偷摸摸干的事情到了沙特人手里简直成了砸明火,整起暗杀事件从前到后简直就是个笑话——暗杀地点选择在沙特驻土耳其领事馆,笔者不知道这个地点怎么选择的,且不说领事馆一定是被驻在国严密监控的要害部位,就算没有被监控,在领事馆杀人一旦被发现,同沙特政府摆脱干系的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暗杀方式选择肢解杀人,不错这是沙特比较有代表性的处决方式,绝对吓人绝对具有威慑力,但是这种杀人方式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公众能够接受的道德底线,无疑会造成事后消除影响时的更大困难。总的来说,整起行动的毫无章法立刻带来了巨大的恶果——自从土耳其放出通过窃听手段得到的消息后,本次事件的主动权就立刻易手了;而沙特政府在接下来的处理过程中进退失据,一会儿说是“打架打死了人”,一会儿又说是“有人失手杀人”,乃至被直指为幕后主使的王储居然能在公众场合开起外国元首关于绑架的玩笑,无一不显示出沙特一方的心虚和气短,所谓的“起到震慑作用”这一目的也就荡然无存了。按理说,一国情报机关完全不可能犯下这么业余的错误,要么是沙特的情报部门跟他们的军队一样都是由二把刀组成的,要么就只有笔者之前的解释——这帮人全都飞叶子飞多了。
总之,这次哈苏吉的遇害,沙特给外界得感觉最多的就是不应该,很业余,引火上身!但是我感觉这里面水很深。
第一,沙特想要暗杀一名自由的偏激记者很容易,方法很多,可以做到滴水不漏,毕竟一个国家想要惩罚一个人很easy。没必要冒这个风险去做。
第二,地点选在了土耳其大使馆,如果此事没有纰漏,有引火上身火烧土耳其的意思。
第三:沙特不打招呼去杀一名亲美(间谍)的记者。而且沙特还要跟美国敲定1100多亿美元的军售大单。完全不符合自身利益!
第四:有可能有人冒充沙特高层发号司令通知沙特特工人员在短时间内临时下达命令处死哈苏吉。或者是一个乌龙事件。或者哈苏吉有沙特不可告人的秘密要出逃纰漏。总之哈苏吉的死,让沙土美三国互相猜疑,对谁有利可想而知。
沙特每年在国防情报等方面投入不小,其特工机构不可能是业余的,当然和美俄等大国还是存在了较大差距。
直属沙特王储萨勒曼的特工本来打算绑架或神不知鬼不觉地做掉记者卡舒吉,岂料暗杀变成了明杀,在各方推波助澜之下,残忍肢解记者卡舒吉的恶性事件在全球范围得到“直播”,引起轩然大波,这是沙特政府始料未及的。
从结果来看,沙特派出的十五人特工队的确做掉了卡舒吉,但由于“明杀”和全球“直播”,整个绑架暗杀行动非但失败,还把沙特和美国带进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沙特特工队行动失败的原因,从表面看是错误地选择了沙特领事馆作为作案地点,导致暗杀成为“明杀”,被土耳其踢爆真相后完败,但真实原因可能没有这么简单。
卡舒吉本人早期曾是穆兄会成员,后来和基地组织及沙特情报部门均有过合作,而卡舒吉本人又是土耳其裔沙特人,2018年还在美国成立了推进阿拉伯世界民主进程的组织,可以说卡舒吉的复杂身份背景,决定了其本人和沙特、土耳其、美国,以及有关极端组织均存在了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只要其中一方没有均衡好,就有可能导致杀身之祸。
卡舒吉的复杂背景及资源,导致其本人成为各方情报机构笼络或追捕的对象很正常,甚至说卡舒吉本人就具有多重间谍身份也完全有可能。
看过间谍片的都应该知道,情报间谍组织及人员所面临环境的危险与复杂,以及相互交手的残忍程度,是远超任何黑社会组织的。
但问题在于,卡舒吉可能具有两个身份,暗身份至少是和有关国家组织情报机构有合作,明身份则是知名记者和民主进步人士,这才是卡舒吉事件引起轩然大波的原因。
毫无疑问,卡舒吉是各国及有关情报机构明争暗斗的牺牲品,沙特已然是输家,美国受牵连国际国内声誉大损又不得不保沙特,土耳其卖力挖掘爆料,显然各方交锋还没结束。
最后,我们不妨大胆设想一下,所谓卡舒吉的妻子,或许一开始就是个骗局,其是不是土耳其的甚至俄罗斯的间谍,诱使卡舒吉去沙特驻土耳其领事馆办理结婚手续原本就是有关情报机构策划好的,不幸的是,卡舒吉成了诱饵,沙特特工及其背后的国家才是猎物。
愚蠢的沙特特工进入圈套,陷沙特美帝于被动,沙特和美帝棋输一局,残暴作恶的特工死不足惜,可悲的是,卡舒吉这样一个为了理念而游走于阴影与白昼,奋斗终生的进步记者,为此惨烈地付出了生命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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